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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《快去刷“兰州居民医保卡”取药》新闻稿政策解读有误部分的澄清说明

编辑: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来源:兰州市医疗保障局更新于:2019-12-10

关于对兰州晨报《快去刷兰州居民医保卡取药》新闻的纠正回复

 

20191210日,《兰州晨报》在头版头条刊登标题新闻《这个消息是真的——快去刷兰州居民医保卡取药》。该稿件对医保政策解读有误,已造成大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患病群众集中取药、突击取药等问题,直接给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带来不利影响。现将正确政策回复如下:

我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就医政策依据是市医保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《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(试行)》(兰医保发〔201912号)第二十四条的规定:普通门诊费用补偿实行零起付线,县、乡、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为70%,每人每年年度限额100元,当年累计报销未达限额的,跨年不结转。不设门诊日诊疗报销封顶额度。

该项政策主要是基于医保基金的共济性和互助性,简单的说就是,参保居民因病在普通门诊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药费用,可以享受普通门诊报销政策,最高报销限额为100元。同时,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个人账户,不存在卡内费用。诊疗费用报销时严格遵照医疗保险三项目录执行,对诊查、治疗、药费等符合目录的门诊就医费用进行报销。因此,兰州晨报的报道对参保群众产生诱导,已造成大量未患病参保群众集中取药、突击取药的情况发生,对我市城乡居民有序就医、按需就医造成负面影响。

我局建议:请《兰州晨报》尽快更正、消除影响,同时及时开展正面积极报道,引导广大参保群众按需就医,避免对医保基金、医药资源造成冲击和违规骗保行为的发生。

兰州市医疗保障局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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